发布者:友邦水处理 发布时间:2018-11-20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荥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省大气攻坚战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荥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友邦小编温馨提醒大家相关事宜如下:
一、限行区域
G234(不含本路)以东、绕城高速(不含本路)以西、中原西路(不含本路)以北、科学大道(不含本路)以南,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18年11月21日0时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每天7:00—21:00。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 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 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 )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 、6 、8 、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道路清障及事故救援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荥阳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五、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对“闯禁行”的机动车将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进行查处和处罚。处罚标准为罚款100元,记3分。
六、本通告自2018年11月21日0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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